叶政法〔2020〕39号 签发人:杜君剑
办理结果:A
中共叶县县委政法委
关于政协叶县十届五次会议第156号提案
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齐新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提案”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叶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高位推进,上下配合联动,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同步,依法铲除了一批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叶县城市建设和经济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三年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一)线索核查方面。共接到线索902件。其中,中央督导组批件115件、全国扫黑办50件、12337智能化平台31件、省扫黑办线索49件、市级C类线索371件、市级领导批件45件、县成员单位106件、群众举报135件,均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二)依法严惩方面。公安机关共刑事拘留“九类犯罪”嫌疑人551名,逮捕368名,抓获网上逃犯38人,移送起诉483名,检察机关提起公诉483名,审判机关判决483名;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类团伙犯罪2个。33名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6人,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重刑率48%。执行涉黑恶犯罪涉案财产637万元、罚金刑167万元,共计804万元。
(三)深挖彻查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共接线索149件,办结146件,立案93件,组织处理18人,党纪政务处理109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4人,开除党籍1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查出“保护伞”6人,涉黑涉恶腐败、失职失责等其他四类问题33人。
(四)基层建设方面。整顿软弱涣散村33个,其中“两委班子不够团结”的村5个,“村干部受过刑事处罚”的村1个,“信访矛盾突出”的村11个,“村党支部书记不胜任不尽职”的村4个。其他应纳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治”的村12个。截至目前,审查出409人存在违反纪律、涉刑涉法等问题,全部予以清退。
(五)综合治理方面。集中开展“红三轮”、“百吨王”“网箱养鱼”“双违拆迁”“非法采砂”等专项行动,社会突出问题得到彻底治理;相继开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雷霆”、“云剑”和“两厅两吧”、“城区小区”、“为爱护航”校园周边环境、“打通生命通道”医疗周边环境等系列行动,城区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城区学校、医院、市场等路段交通持续保持畅通有序,城乡主干道路边集会得到全面整治,城区占道问题得到清理,城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有序规范;创建城区“交巡执”、乡镇“巡消禁”一体化,构建“整体联动、精准执法”的社会面管控新格局,城区交通事故发案率逐年下降。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叶县上交了一份圆满的答卷。社会顽疾得以根治,法制力量得以彰显,群众民心得以提振,经济发展得以提升。
二、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情况
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已进入常态化,叶县按照中央、省扫黑除恶工作要求,持续在“有效治、全面建”上下功夫,探索建立完善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等六项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一)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一是建立基层治理防范体系。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和日常调整进行县级联审机制,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对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随时发现、及时清理,并同步补齐配强。二是建立健全行业治理长效机制。坚持常态化滚动排查,对乱象较多的十二大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完善重点行业监管机制。三是建立“三书一函”发放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政法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对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对发现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制发“三书一函”,强化跟踪问效、督办问责,实现动态化、常态化服务管控,建立健全行业领域长效常治制度机制。如县水利部门印发《河长履职尽责管理办法》,县国土部门印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制度》,县市场监管局印发《市场流通领域监督管理办法》等,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一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积极推行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常态化运行并拓展功能应用,24小时开通举报电话,定期搜集举报箱信件,全方位宣传发动群众检举举报黑恶线索。二是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政法机关联合发布通告,公布举报奖励标准,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等办法,进一步激发群众检举揭发热情。三是建立涉黑恶案件线索管理机制。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加强涉黑涉恶数据研判分析,及时发现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建立案件线索排查发现和双向移交反馈机制,完善扫黑除恶信息平台运行机制,跟踪掌握线索核査工作情况,加强与举报人的联系和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一是建立及时发现预警机制。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深入分析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时发现掌握“乱生恶”“恶变黑”等动向,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二是建立快侦快诉快判工作机制。对甄别出涉黑恶案件,公安机关快速锁定犯罪证据,监察机关提前介入加以指导,审判机关开通快判绿色通道,依法严格审判。三是建立涉黑恶案件“一案三查”工作机制。对涉黑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同步跟进,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实行“一案三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
(四)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一是定期开展督导。县扫黑办按照重点工作节点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对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二是细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工作纳入到平安建设年度总体考核之中。三是精准开展案件督办。每年挂牌督办一批涉黑涉恶大要案件,县扫黑办统筹协调,组建工作专班,抽调办案能手,加强办案指导,落实领导包案和定期会商等制度,大力推动重大、疑难案件快速办理。
(五)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一是开展年度考评。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每年底开展考评,通报表扬先进,重点督办后进,并将其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二是定期评先表彰。将扫黑除恶情况作为平安建设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定期表彰奖励一批在扫黑除恶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三是倾听群众意见。运用线上问卷、回访举报人、走访受害人及受益人,了解群众对扫黑除恶的新评价和新需要。
(六)建立健全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一是建立机构。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公检法三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实行实体化运作。各乡(镇、街道)、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其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专业队伍。各政法机关建立专业扫黑除恶工作专班,持续加强法律政策和业务培训,建立一支有战斗力的专业队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三是常态化研究部署。将扫黑除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推进,将其作为平安建设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并把扫黑除恶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到保障有力。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打算
虽然现在全县已经形成扫黑除恶的高度共识和强大声势,扫黑除恶打击力度越来越大、精准度越来越高,打击成效越来越显著,但要取得长久性胜利还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信心、坚定决心,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再学习,再对表,牢固树立“不重视扫黑除恶就是不讲政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上来,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
(二)持续加大精准宣传力度。在依靠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新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重大战果,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影响,不断提升群众的认可度和支持率度。
(三)持续强化线索摸排。将线索摸排始终贯穿于专项斗争始终,一方面要坚决揪出藏匿于行业领域的黑恶势力,依法移送政法机关追究责任,肃清行业管理秩序;另一方面要防止“灯下黑”,坚决清除政法队伍害群之马,打造一支政治素养好、业务水平高、责任意识强的扫黑专业队伍。
(四)坚持行业综合治理。将各个行业部门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提升,并制定详细计划进行有序治理,科学谋划,制止措施,充分发挥“三书一函”重要作用,防范化解好各类潜在风险。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从涉黑涉恶案例、社会乱象中倒推我们管理制度的短板漏洞,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总结提炼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形成机制,健全完善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目前,扫黑办规范化建设正在等待省市扫黑办指示,机构、编制、人员设置亟待到位,也希望各位代表予以大力的支持和帮助,为夺取扫黑除恶最终胜利提供有利保障。
中共叶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
中共叶县县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