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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2025-00005 主题分类:统计信息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6-16 关键词:
叶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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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叶县统计局

叶县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根据叶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1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1.8%。其中,新材料产业15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6.6%;新能源产业14个,占34.1%生物产业5个,占12.2%。

二、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全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3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2.9%。

2023年末,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0.01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0.18%,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56%,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0.38个百分点。

2023年末,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2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6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2.2%,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低31.3个百分点。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末,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6个,比2018年末增长60%,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2.4%。

2023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418人年,比2018年末增长41.22%。

2023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20550万元,比2018年增长19.41%;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81%。

2023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20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6件,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94.23%,260%;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18%,比2018年末下降1.2个百分点。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县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430个,比2018年末增长86.15%;从业人员2607人,比2018年末增长11.17%;资产总计41430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7.1%。

2023年末,全县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406个,比2018年末增长95.19%;从业人员2210人,比2018年末增长14.86%;资产总计35515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2.6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323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21.26%。

2023年末,全县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224个,比2018年末增加873.91%;从业人员397人,比2018年末下降5.7%;资产总计5916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27.08%;全年支出(费用)3636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20.12%。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5]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