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繁體 | 
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县直部门信息公开>叶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信息
索引号: 主题分类:农业信息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8-11 关键词:
叶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叶县2025年培育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默认 打印本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实施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推动其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2025年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培育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叶县2025年培育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8月8日

叶县2025年培育家庭农场项目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做好2025年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培育家庭农场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经综)函〔2025〕70号)和《河南省2025年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培育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对象和数量

支持对象。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

    (二)支持数量。获得扶持资金98万元,扶持家庭农场21家。

二、申报条件

一是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或超大规模经营。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涉及经营权出租、入股的,应参照《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在合同中准确标明相关承包地块代码信息。

二是财务管理规范家庭农场使用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规范。

三是制度健全有效。家庭农场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规范运营。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四是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是联农带农紧密。家庭农场通过雇工、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

六是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三、支持内容和方式

    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个家庭农场一次性给予奖补资金4.66万元,主要用于夯实组织规范运行基础,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支持购买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或作业监测终端,对接河南“农机云”平台。

四、项目申报

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叶县2025年培育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农场,按规定要求编制申报书等有关材料,经乡镇择优推荐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一)主体申报。各家庭农场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向所在乡镇(街道)自愿申报,如实、规范填写《叶县2025年培育家庭农场项目支持对象申报书》(附件1),将要求的申报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所有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所在乡镇(街道)。

(二)乡镇推荐。乡镇(街道)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对申报项目的家庭农场做好资格审查和项目初步遴选,填写项目支持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25年8月31日前正式行文将主体申报相关资料、审核汇总后的项目支持情况统计表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评审和公示。县农业农村局收到乡镇(街道)推荐资料后,一是组织人员对家庭农场申报材料真实性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检查意见;二是组织人员对乡镇(街道)推荐的家庭农场进行综合评审,报局党组研究同意;三是将拟奖补名单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实施。

五、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

项目经批准实施后,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奖补,并由县乡两级组成的验收组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的,采取报账方式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拨付补助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规范项目实施。项目获批后,各乡镇(街道)要指导补助对象(家庭农场)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内容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项目支出款项应通过银行对公账户转账结算。

(二)强化政策公开。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实施方案,按程序做好支持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各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严密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对拟奖补支持家庭农场实行名录管理通过重点监测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记录财政资金支持情况,动态监测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和联农带农情况,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规范资金使用。奖补资金不得用于购买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已支持的农业机械,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

(五)强化监督检查。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发现的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挪用奖补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将涉及的主体列入负面清单,5年内不得申报同类奖补项目。

 

附件:1.叶县2025年培育家庭农场项目支持对象申报书

2.叶县2025年培育家庭农场项目支持情况统计表

附件1:叶县2025年培育家庭农场项目支持对象申报书.docx

附件2:叶县2025年培育家庭农场项目支持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