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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17968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0-06-21
信件标题: 可耕地买卖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是叶县马庄乡习楼村村民,本人长期在外务工最近家中父母打电话说可耕地被乡政府以每亩6万元价格征收,这样合法吗,中央已经出台法律不让买卖可耕地吗,乡政府这样做是否有上级领导文件,如果有本人坚决服从,现阶段家中父母和村领导已有矛盾,望领导解决和给予意见,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6-2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查,该网民反映的征地位置位于马庄乡辖区内平舞铁路以南,环城路以西,工业路以北,面积约200亩。此宗地于2015年被划为建设用地,河南省政府对此进行了批复,批复文件为豫政土【2015】 99号。为发展县域经济,县政府决定在此建设叶县应急物资和粮食储备中心,由叶县发投公司负责,马庄乡政府具体实施征地事宜。 马庄乡政府按照《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叶县2014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通告》,其中马庄乡习楼村集体耕地11.1827公顷,林地1.7516公顷其他农用地0.0233公顷;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6.33万元/公顷,青苗补偿费标准每公顷1.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规定执行,据实清点补偿,社会保险费补偿标准6.33万元/公顷。习楼村征地共计197.5905亩,各项费用合计1185.54295万元,合计每亩6万元,赔付标准和群众支付的征地标准一致。 为落实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马庄乡立即成立了由三名班子成员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工作组,专门负责征地工作事宜。首先多次召开村两委、党员会、群众会等不同层次的会议,把上级的决策部署和政策传达到每一个参会人员,达到家喻户晓。随后组织机关人员和村干部分包各户,逐家逐户进行宣传,把上级的政策和补偿标准传达到涉及征地的农户。在前期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后,按照分地底册和各户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目前征地的各项事宜正在有序开展。下一步马庄乡将加大工作力度,创造一切条件,使县政府决定的项目尽快落地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708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