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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18083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0-06-30
信件标题: 有家不能回
信件内容: 我是叶县九龙华府三号楼住户,房子已经入住好几年,到现在房产证办不了,开发商一系列遗留问题没人管,北街居委会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私自入住物业,为了逼迫业主们交钱,把电梯都装上门禁卡,刷卡就上不去楼,不交钱就不给刷卡。这种行为跟强盗土匪有何区别。希望领导能帮帮我们,我们只想能正常回家上楼!可以先不说房产证问题,现在是有家都不能回了,难道非得逼的业主们鱼死网破,闹出个人命才有人管吗???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7-13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一、关于该市民反映九龙华府小区北街居委会私自入驻物业,电梯IC卡交钱刷卡问题。经调查,2011年该小区开发企业与北街居委会签署协议,其中第二条、第6款约定小区建成后,交付北街居委会管理。电梯IC卡前期经北街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小区党员、群众代表开会一致通过安装电梯IC卡,并免费为业主开通,不存在不交钱不刷卡现象; 二、关于该市民反映房产证不能办理问题。经调查,叶县隆皓.九龙华府住宅小区位于玄武大道与昆阳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占地面积7680.83平方米((2018)叶县不动产权第0000073号不动产权证),由平顶山隆皓置业有限公司开发。2011年10月15日,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叶县隆皓九龙华府住宅小区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贰零壹壹第拾伍号]。该小区2012年3月1日开工建设,2012年8月12日,由县房管局为九龙华府小区1号楼、2号楼颁发了[叶房预售证字第071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4年2月28日竣工,2014年10月30日1号楼、2号楼进行了竣工验收。该小区共建成商品楼房3栋,涉及业主416户,1号楼176户,2号楼176户,3号楼64户。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叶城执罚决字[2017]第615号)文件,认定“隆皓九龙华府住宅小区,原规划审批栋数为三栋,F24一栋,F18+1两栋,总面积57242.24平方米(包括地下面积6242.24平方米),其中1号楼(F24)地上面积23587平方米,2号楼(F18+1)地上面积25915.85平方米,符合原规划审批面积要求。3号楼(F18+1)地上面积10426.68平方米,超规划审批面积894.16平方米”,对平顶山隆皓置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现建成3栋商品楼房,其中1号楼、2号楼不动产首次登记工作已经完成,九龙华府小区3号楼,由于开发公司涉及超规划建设,未取得规划核实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目前,对于3号楼的违规情况,该公司已取得县住建局的核定意见(叶建函[2018]12号)。叶县隆皓.九龙华府小区项目已经纳入我县历史遗留问题楼盘范围。县委第162次常委会议定([2020]21号)实行“证缴分离”办法,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我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在按照县问题楼盘具体化解方案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对于纳入的问题楼盘项目九龙华府住宅小区,县自然资源局正在按照县问题楼盘办具体化解方案加速办理中,同时1号楼、2号楼也已经在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县自然资源局积极与平顶山隆皓置业有限公司联系沟通,要求其尽快完善申请资料,到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县自然资源局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112922、0375-805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