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19253
信件分类:
求决
提交时间:
2020-09-16
信件标题:
请求政府帮忙解决
信件内容:
情况反映(担保人蒋永和家属反映)
一个普普通通的靠种田维持生活的务农人员(蒋付伟)
一个普普通通的因工伤(右手残疾失去劳动能力)退休的每月仅有2000余元的退休金人员(蒋永和)
一个普普通通在乡镇上班的工作人员(王俊涛)
以上三位担保人名下均无存款和不动产。
为借款人王艳整前后担保了40万元人民币,想请问以上几位有什么能力可以担保这么大金额。
1、反映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龙泉农村商业银行在借款人与担保人不符合贷款资质的情况下私下收取借款人好处费非法放贷。(有录音可以证明)
2、反映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龙泉农村商业银行在担保人(担保合同内容不知情的情况下)诱导担保人签字。(贷款合同签字时是由借款人陪同银行信贷人员至担保人农村家中签署,签字时未向担保人说明签字后的后果和贷款合同的详细内容,按正常程序在担保人在签署担保合同后银行应到给予担保人一份担保合同,但至今银行从未出示过一份担保合同给担保人,这里足以证明银行信贷人员和借款人故意隐瞒担保合同内容和后果)
3、反映河南省人民法院执行局滥用职权拘留不该被拘留的担保人。(担保人在正常凭借自己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在履行法院的执行,并没有拒不执行和恶意逃避)
事情经过说明:
于2017年2月16日及于2018年6月30日前后两次借款人王艳整(老公)王光耀陪同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龙泉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人员至以上三位担保人农村家中签署借款担保协议,每次担保金额共计20万人民币两次合计金额40万元人民币。
事情经过了一年后,借款人王艳整未按时向银行还款,银行前后几次的催款和协调失败后银行将借款人王艳整以及三位担保人告上了法庭,至今叶县人民法院宣判由借款人及三位担保人共同偿还,已经移交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对(一个法律意识单薄、右手有残疾失去劳动能力、50几岁)的担保人蒋永和进行的多次传唤与协商,最终将蒋永和仅有的 2000余元的退休养老金进行了冻结,因为他只有每月这些工资维持生活,也只有这些履行能力了,而且被冻结后日后的生活开销陷入了困境,但被冻结后蒋永和并没有抱怨和其他行为,坚决的在配合法院执行。但是于2020年9月15日执行局人员再次来到蒋永和家中将蒋永和带走到法院,对蒋永和进行了强制拘留,再此其他几位在没有向法院进行一点履行义务的借款人和担保人正在逍遥法外,偏偏对一个在尽自己所能履行法院的执行(一个法律意识单薄、右手有残疾失去劳动能力、50几岁)的普通农民,进行了强制拘留,还宣称“先关15天然后再关15天如果还不还钱还要转交刑事判刑”
肯请有关部分领导关注此事,严查农村商业银行在对以上借款人及担保人签署的贷款合同以及所提交的借款材料、以及对不该拘留的人进行释放,还一个对(一个法律意识单薄、右手有残疾失去劳动能力、50几岁)的普通市民一个公道。
反映人:蒋永和家属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9-18
回复内容:
您好,涉法涉诉案件请依法走法律途径解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