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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0623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20-12-29
信件标题: 违法建筑不拆除
信件内容: 反映材料,反映人,王军正,男,汉族,住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叶邑镇常庄村,身份证410422197207024877,电话17530869795 被反映人,罗玉合,男,汉族,住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叶邑镇罗庄村, 反映事项,被反映人两次非法占用可耕地五亩之多,建彩钢瓦房做仓库,改变土地用途。 反映理由,被反映人罗玉合在罗庄村西两次非法占用可耕地建彩钢瓦棚做仓库,时间分别在2016年和2018年,2016年第一次建时原土地所长私自卖给他一个选址意见书,没办理任何手续,目测3亩左右,在2018年6月第二次建彩钢瓦大棚,目测2亩之多,2018年10月,双拆时卫星拍到此违法建筑,当时是叶邑镇最大的违法建筑,叶邑镇所有违法建筑全被拆除,唯独最大的违法建筑没拆除,没拆除的原因是罗玉合用金钱买通叶邑镇土地所所长,和个别干部,他们为罗玉合出谋划策,让他把仓库腾空,借一群羊进去工作人员拍照片蒙混上级领导,给叶邑镇政府造成极坏影响。群众意见非常大,敢怒不敢言。 2019年10月我开始向叶邑镇政府,叶邑镇土地所反映此事,后来反映到叶县自然资源局,【附一份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明明是县政府以罗玉合申请行政复议证据不足,不予受理,而自然资源局却说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新老法交替没告诉罗玉合,眼看该申请法院执行了,土地局有给立案,下处罚书,要说土地局也立案,认定是违法建筑,在走法律程序,而实时是在拖时间,让违法者造假证据, 那么大的彩钢瓦棚,难道说开始建罗庄村委会不知道?叶邑镇政府,叶邑镇土地所不知道?2018年双拆叶县土地局不知道?保护可耕地人人有责,从中央到地方国家天天宣传,为什么我反映的问题14月了一直落实不了,问题出在哪里?是工作人员失职?没做到位,还是违法者太猖狂?我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付法律责任,希望上级调查此事,拆除罗玉合的违法建筑,以正国法 此致 上级各级领导 2020年12月30日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1-2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该问题已经过行政复议,超出我单位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