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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0773
信件分类: 求决
提交时间: 2021-01-10
信件标题: 关于叶县中医院儿科医生的纠纷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关于上次我反映的中医院儿科医生用药不规范的问题,我对给我的回复提出一下质疑。1.该医生给我儿子看病的时间与医生记录的时间不一致。2.我孩子在中午放学回家吃饭时,突然发烧38.5摄氏度,立即就去中医院儿科就诊,她却说俺孩子发烧两天后就诊。3.她没有给俺孩子做链球菌感染的相关检查,就说我孩子有链球菌感染史,没有证据,妄下结论。只根据血常规检查白细胞增高,就提示细菌感染的可能性大,是自身发病过程。一般情况下,发热病人白细胞都会增高,仅凭这一点并不能说明是细菌感染,完全是她的主管猜测。4.我对她作为中医院儿科的医生,是否是中医,能否给病人开中成药也存在质疑。5.该医生没有认真对待我所反应的问题,纯粹是草率应付。通过以上情况可以看出该医生给病人也是这样的,盲目看病,妄下结论,全凭自己的主观猜测给病人诊病,不把病人的健康当回事。6.国家已经下文,明令禁止西医给病人开中成药,西医滥用中成药。 请领导明鉴。为了健康中国,为了人民的健康,请严查医生用药不规范,还人民健康。像这种有医生的医疗过错引起的纠纷,应该有医生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而非病人举证。仅凭医生的几言不实之词,主管臆猜,就让病人做医疗鉴定,明显存在对医生的袒护。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1-25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县卫健委调查,该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因病人家属对诊疗规范不了解,导致了该反映问题的产生。患儿李某泰,男,10岁。门诊号800041040025071952,于2020年11月30日11:55以“发热2天”为代主诉在县中医院儿科就诊。查体见:咽腔充血,双侧扁桃体Ⅱ度肿大,可见少量黄白色分泌物。辅助检查:血常规:WBC 14.73×109/L↑、N 88.6%↑、L 6.7%↓、HGB 134g/L、PLT 214×109/L;CRP<=10mg/L;肺炎支原体抗体检测:阴性。门诊诊断“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根据患儿年龄及体重,予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0.5g )1次1片半,1天2次,蒲地蓝消炎口服液1次1支,1天3次;柴胡口服液1次1支,1天3次。患儿于2020年12月1日晚再次到中医院儿科就诊,查体咽腔充血,双侧扁桃体Ⅱ度肿大,仍可见少量黄白色分泌物,双下肢可见散在鲜红色皮疹,高出皮面,压之不褪色,呈对称性分布,考虑“过敏性紫癜”。建议住院治疗,家长拒绝。针对家长疑问,说明如下:1、患儿就诊使用居民健康卡,就诊过程电子化,所有就诊信息电脑记录存储,不存在记录时间不一致问题;2、患儿就诊时已不是第一次发热,其主诉为“发热2天”;3、医师根据辅助检查得出白细胞增高提示细菌感染可能性大等相关结论,符合诊疗常规规范,并非主观臆断;4、接诊医师系主治中医师,具有开具中成药和中药的处方权。县卫健委以明确的态度,依法保护医务人员在正常诊疗期间的人身权益。如果患儿家属仍对诊疗过程存在疑问,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县卫健委将督促县中医院予以配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095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