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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1989
信件分类: 求决
提交时间: 2021-04-04
信件标题: 求助!公司对于我的工伤赔付一直拖着不解决
信件内容: 我叫李建峰(身份证号:410422197710132218),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任店镇屈庄村人。年前1月3号开始在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叶廉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往东一公里路南)工地打工(后经了解,工地业主方为平煤,总包方为江苏苏华公司,分包方为甘肃天华公司,我所在负责制作设备的施工队为青岛聚荣机械有限公司)。2月20号下午3点左右在拼接时,设备铁条飞起击伤右眼。当时现场负责人汪建及工友们开车把我送到叶县中医院后又转到市152医院。152医院大夫建议转诊到郑大一附院。随后经要示152医院安排将我送到郑大一附院就诊。在医院手术治疗期间,费用由青岛聚荣公司老板李建波委托垫付,李建波当时表示愿意承担后续的治疗及二次手术费用,并且会积极解决后续赔偿问题,有通话录音为证。后经过治疗病情稳定出院,右眼确定失明,后续还需要二次手术摘除眼球。经平顶山和平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为六级。经咨询律师,计算误工费、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二次手术费用、义肢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6万元。本着息事宁人的原则,我们积极找实际用工方青岛聚荣公司李建波协商解决,并在金额上一再让步,但是对方一直在拖延时间,避而不见。眼看青岛聚荣公司的工程将要完工,我们没办法,先后找了业主方,总包方,分包方,但是这些公司负责人都互相推诿。目前我们没办法只能住在施工现场,以免青岛聚荣把最后的设备拉走。在此我请求有关政府机关能够出面协调解决工伤赔偿事宜,让我这个受害者能早日安心治疗。本人电话:15893483573。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4-1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核查,2021年2月20日,该反映人在青岛聚荣机械有限公司叶县工地干活时被铁块伤到右眼,经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诊断为:右眼球破裂伤,右眼玻璃体积血, 经平顶山和平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构成六级伤残。聚荣机械有限公司和反映人于2021年4月5日协商一致达成赔偿协议,聚荣机械有限公司一次性向该反映人支付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50万元。该反映人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058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