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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2238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1-04-21
信件标题: 投诉叶县幸福里小区收燃气开口费
信件内容: 您好领导:我是叶县幸福里小区的业主,因为我和媳妇都在郑州工作不怎么回家,春节放假回幸福里小区发现我们家没水没电,向物业公司联系说是我们没有交燃气开口费,我们交涉后物业说只要交了燃气开口费,水电自然会供上;我们询问物业公司是燃气公司收的还是哪个部门收取,答复是物业公司代收,后交燃气公司了;我查阅相关文件国家早在2005年和2010年早就取消依任何形式收取燃气开口费,就在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再次强调,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不得以开口费、开户费、并网费等名义收取已经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费用。 希望叶县政府领导能调查清楚问题根源,真正为老百姓减负!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4-22
回复内容: 经与反映人联系沟通,反映人所留信息有误,建议反映人重新留言,完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