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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2252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1-04-22
信件标题: 投诉叶县e品佳苑小区物业公司违规强收燃气开口费
信件内容: 您好叶县政府领导:我是叶县e品佳苑小区的业主,因为我和媳妇都在郑州工作不怎么回家,春节放假回幸福里小区发现我们家没水没电,向物业公司联系说是我们没有交燃气开口费,我们交涉后物业说只要交了燃气开口费,水电自然会供上;我们询问物业公司是燃气公司收的还是哪个部门收取,答复是物业公司代收,后交燃气公司了;我查阅相关文件国家早在2005年和2010年早就取消依任何形式收取燃气开口费;就在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再次强调,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不得以开口费、开户费、并网费等名义收取已经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费用。就在2021年4月8日上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播出《国家三令五申严禁收取天然气开口费 河南禹州顶风违规损害百姓利益》。节目播出后,禹州市有关方面回应称,已经迅速召开紧急会议,在责令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立即退还违规收取天然气、暖气开口费的同时,对新闻报道涉及情况进行调查。未来将出台相关文件,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问题。河南省发改委2021年2月26日出台了一个文件——《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发出以后,有关单位立即将文件发到了网站上,就是关于停止代收天然气以及暖气开口费的行为。我们也正组织住建、发改、财政部门研究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的管理办法,节前我们拿出了初稿,但部分企业还是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 恳请叶县委县政府领导引禹州市之戒,落实中央和河南省发改委文件精神,实事求是调查清楚问题根源,真正为老百姓减负;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5-06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因长期未居住e品佳苑小区,小区物业出于安全考虑对其住房进行停水停电处理。反映人回家后发现家中停水停电,恰逢物业公司告知其需要缴纳燃气开口费问题,所以双方之间产生误会。现经过东菜园社区调解,双方已解开误会,并将小区物业公司针对不居住业主的停水停电公告给反映人解释,反映人表示理解,对此次处理结果很满意。物业公司也表示,业主只要回来后告知小区物业就会及时供水供电,离开时告知小区物业也会及时关水关电,以便维护业主的住房安全问题。下一步,九龙街道将会继续关注此事件的后续处理问题,有需要处理的问题尽快解决,有需要帮助的地方尽心帮助。积极为居民解决困难,方便居民生活。关于燃气开口费的问题,县住建局已督促相关燃气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要求,禁止收取明令禁止的、同时要求清理取消的不合理收费项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3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