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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6298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1-09-21
信件标题: 清明上河苑的环境、卫生谁来管
信件内容: 我在清明上河苑购买的一套房,快8年了终于盖好了,准备装修搬进来,发现四周都是饭店,而且厨房排气都在小区内,小区里垃圾到处都是,没人管理,说是没有物业,我们不是不愿意交物业费,但起码要知道交给谁,交的值得。同时叶县是环境卫生优秀城市,希望有关政府管下。同时小区的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啊,都不知道找哪个部门投诉,售楼处不管,钱收了以后推这,推那的,老百姓就该无路可走嘛。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9-2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一、关于厨房排烟到小区的问题。经县城市管理局调查,该小区外的饭店皆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且设备运转正常。小区外仅有贵州习酒商铺内设厨房的油烟管道朝小区排放。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贵州习酒内设厨房的外置烟道过低,现已劝导其责任人更改排烟管道。二、关于无物业、垃圾无人清理的问题。经九龙街道调查,该小区院内存在的建筑垃圾是因为此小区刚交房,装修业主较多,日日产生新建筑垃圾,导致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现已责令其尽快进行清理,并要求以后要及时清理。物业费问题:小区业主所缴纳的物业费由开发商统一收缴,收缴后费用会用在小区门卫、小区卫生清理及其它公共设施所产生的的费用上。给居民带来不便之处,望居民谅解。三、关于小区不动产证的问题。经县自然资源局调查,叶县清明上河苑小区坐落于叶县明代一条街北段路西。由叶县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开发建设1号楼,随后进行了2号楼和3号楼建设。2018年4月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证,证号:豫(2018)叶县不动产权第0000992号,宗地面积6033.89平方米,用途为商服、住宅用地。使用期限为:商服2017年7月20日起2057年7月19日止,住宅2017年7月220日起2087年7月19日止;2019年6月11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补贰零壹捌第拾捌号),证上载明建设规模为建筑面积25880平方米,2019年8月16日房管局颁发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准予预售,预售面积22139.32平方米。该小区3栋楼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显示分别是2014年、2016年、2017年建成,部分业主已入住。目前,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开发单位和部分业主申请,正在进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开发单位尚未申请首次登记。根据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是依申请进行的登记,需开发企业与业主提出产权转移登记申请,及登记资料齐全,才能依规办理,县自然资源局无权强制申请人进行登记。并且开发单位尚未申请进行首次产权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反映的办证问题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所需的材料为:(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开发单位首次登记权证);(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5)税费缴纳凭证;(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待开发单位首次登记后,双方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向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承诺自受理时起1个工作日为申请人办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3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