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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9145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2-01-17
信件标题: 农村自来水收费问题
信件内容: 你好,感谢百忙之中查看来信,咨询关于农村自来水收费问题及标准,前段时间回家正好赶上村里自来水收费,用了2吨多水,收费10块,这水费我感觉非常贵,比工业用水都贵多了。然后咨询了收费人员说8吨以内都是收费10元,感觉非常不合理,叶县县城自来水收费阶段收费11吨以内1.3元每吨,用多少付多少,在农村为什么不能用多少水付多少钱?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2-0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查,该反映问题属实。2018年全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后,按照叶县人民政府【2019】2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全县农村饮水工程由叶县国源水务有限公司接收管理。按会议精神第六项第3条要求,由县水利局牵头,县价检局配合,本着“结合实际,借鉴经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科学制定水价收取标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南省定价目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3〕2673号)文制订了叶发改价调〔2021〕79号《关于制定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销售价格。(一)居民生活用水执行“两部制水价”。1.基本水价:每户每年用水量不高于48立方米,每户每年基本水费60元;2.计量水价:每户每年用水量超过48立方米部分,执行计量水价,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00元。(二)非居民用水执行计量水价,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20元。(三)特种行业用水执行计量水价,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3.50元。上述各类价格均不含代政府征收的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二、相关配套措施。对五保户、低保户等特困群体实行优惠政策。基本水价减半收取。对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户(学校、福利院、养老机构等),按居民用水计量水价执行。于2021年6月1日执行。 居民生活用水执行“两部制水价”,不存在所反映的“座机费”,“两部制水价”是根据当前水利工程供水现状提出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水利工程正常运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在2003年7月3日发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4号部长令)中规定,水利工程供水应逐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根据这一定义,“两部制水价”是指水利工程供水中的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在部长令中规定,基本水价是按补偿供水直接工资、管理费用和50%的折旧费、修理费的原则制定。基本水价确定之后,收取基本水费按多年平均用水量乘以基本水价而得到,它反映的是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水户应收取的最低费用,用来维持水利工程单位最基本的正常运转。计量水价按补偿基本水价以外的水资源费、材料费等其他成本、费用以及计入规定利润和税金的原则核定。计量水费按实际供水量乘以计量水价而得到。它反映的是实际供水量的货币形式,实行的是多用水多交钱,少用水少交钱的基本原则,有利于用水户节约用水。城区的水价是按照阶梯用水执行的,反映户不明白城区收费的实际情况。国源水务公司各乡镇水管员会在各村宣传二部制水价收费政策。下一步,国源水务公司会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宣传,用户更好的了解我公司服务理念,提升客户满意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09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