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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36973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2-07-31
信件标题: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违法
信件内容: 本人向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邮寄投诉信一封,投诉其管辖地“河南省美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鲜蛋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一事,经转办后,未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时效进行回复,超期回复,属于行政违法,要求:1.向本人说明行政违法原因。2.向本人告知救济途径,包含不限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3.向本人书面提供办理该案件两名及以上办案人员执法证复印件。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8-05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调查,该反映问题不属实。2022年5月16日反映人王某岳向平顶山市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投诉举报信一封,投诉举报河南省美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鲜蛋卷一事,5月18日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手机发送信息的形式对投诉举报河南省美馐食品有限公司原鲜蛋卷一事,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受理。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月2日将调查情况回复函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给当事人(EMS单号100027523172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11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