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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37091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2-08-04
信件标题: 吴延芳无证经营
信件内容: 叶县马庄乡大陈村村民吴延芳在村东300米路北处加工植物油,生产环境脏乱差,还无许可证。望有关部门查处。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8-17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调查,该反映问题属实。接到该反映问题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8月15日到叶县田庄乡陈记油坊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经查,叶县田庄乡陈记油坊是一家生产植物油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地址为:叶县田庄乡田庄村西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104226201640XX,负责人:李某先。负责人李某先系被举报人陈某芳的妻子,叶县田庄乡陈记油坊为他们夫妻二人共同经营。陈某芳夫妻二人于2015年12月份在该场所从事植物油加工,一直未办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也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针对该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6月10日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2年7月10日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事后,当事人虽对其加工场所进行了适当的打扫和改造,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食品安全状况,但截止目前仍未办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也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6月10日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2年7月10日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事人到目前为止仍未改正,应认定为 “拒不改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已立案调查。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督检查,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11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