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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37154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2-08-08
信件标题: 偷逃税款!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取到我的信件,我叫刘彬,电话号13083615100,因家中装修,在叶县美林湖小区东门往北200米路东购买了平顶山市昆强建材运储有限公司的地板砖、墙砖及辅材等一批价值9558元的货物(单据编号 XS-2022-07-17-33010,因纸张大小不同,其他单据标号只显示了一部分),电话约定开票。等付过全部款项使用完地砖要求其开票时,其业务人员表示不开票,并且说:我们公司卖地板砖就不开票,也没给其他人开过票,货物清单就是票。购买时明明约定开票,等付清货款了又不开了,这么大一个公司难道真的就是没有开过发票,不给国家缴税?如果都这样不开票,国家财政收入从何而来!平顶山市昆强建材运储有限公司的行为明显是为了少开或者不开发票,少缴或者不缴税款,偷逃税款!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8-1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调查,该反映问题属实。县税务局接到平顶山市昆强建材运储有限公司不开票热线举报事项单后,立即安排叶县马庄乡税务分局局长慕某红等三人实地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平顶山市昆强建材运储有限公司存在担心达到纳税起征点而未给消费者开具发票的行为。县税务局已对平顶山市昆强建材运储有限公司进行处罚,并要求商家及时为反映人开具发票,现发票已经开具。已与反映人联系沟通,反映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下一步,县税务局将加强税法政策宣传,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116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