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49495
信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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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5-04-21
信件标题:
叶县2016特岗服务期内养老金未交齐问题
信件内容:
叶县2016年特岗教师于206年9月通过公开招考成为叶县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2016年9月-2019年8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河南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及《河南省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为特岗教师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叶县教体局于2019年1月开始为2016特岗教师按照企业养老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至2019年8月。此前2016年9月至2018年12月的养老一直没有补交。老师们多次询问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单位及相关部门均以“财政资金不足”“存在滞纳金”等理由推脱,导致养老保险长期未缴纳。本人查询社保系统发现,三年服务期的养老保险记录缺失,严重影响了本人社保权益的连续性,导致退休待遇受损。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5-04-25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县教体局调查核实,叶县2016年共招聘特岗教师200人,2016年9月1日正式上岗,2018年之前没有收到上级关于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缴纳社会保障相关文件,当时未缴纳养老保险,根据2018年7月《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编办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规定,我县自2019年1月开始缴纳企业养老保险金。2016年招聘特岗教师于2019年9月服务期满入编企业养老保险转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叶县教体局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规定,特岗教师服务期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报请有关部门同意,教体局于2019年元月为2016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办理了养老保险。2016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养老保险金问题,叶县教体局按照文件要求,于2019年为2016年特岗教师办理了1-8月份的社保,并无不妥之处。针对反映人反映的社保遗留问题,目前,暂无政策支撑。下一步,县教体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把此类问题妥善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052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