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辉、李明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立即解决邓李乡吕庄铁路涵洞积水问题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路段管养范围的说明
经核实,您提及的邓李乡丁杨水闸至吕庄村南路段,目前已完成升级改造并被纳入省道管理体系,已赋予相应的省道编号S228。根据我国公路管养的相关规定,不同等级的公路由对应的部门负责管养:其中,省道的管养主体为县级公路主管部门(县公路局)及相关公路管理机构,而我单位的管养范围仅限于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即县道、乡道、村道)。因此,该已升级为省道的路段,并不在我单位的农村公路管养职责范围内。
二、关于铁路桥桥下积水的责任主体说明
针对该路段与铁路桥交汇处的桥下积水问题,经了解,该铁路桥的原施工单位为铁路局。铁路桥及其附属区域的排水系统设计、施工及后续维护,均属于铁路部门的职责范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鉴于上述情况,为推动汛期积水问题的妥善解决,我们将积极履行属地协调责任。及时将您反映的问题及核查情况反馈至相关主管部门,以及铁路桥的管理单位,协助传递群众诉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调研,提供必要的属地支持,推动各方明确责任、协同推进积水问题的整改,保障路段通行安全。
非常感谢您对叶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请您持续关注叶县发展,及时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为叶县发展献计献策,我们共同营造更加美好的叶县,再次感谢您对叶县繁荣做出的贡献!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