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师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宣传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有效贯彻实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叶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是认真组织各类学习培训。4月24日组织县、乡两级通过视频会议形式收看《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举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讲座》;5月7日-13日,联合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对全县村党支部书记、村级纪检员、三资中心主任及业务人员共1200人分批培训解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河南省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办法》《河南省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发放汇编资料750余本,现场解惑答疑、组织精准学习,全面提高队伍业务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二时多部门协作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叶县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县直有关部门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根据组织法要求和我县实际,7月1日印发《叶县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指导各乡镇(街道)积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三是开展叶县深化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将监督管理放在日常,将严的要求贯穿始终,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划化、信息化。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