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引进龙头企业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龙头企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围绕优质小麦、畜牧养殖、特色种植等产业,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推行“龙头企业+国有公司+金融服务+集体经济+农户”一体化发展模式,着力培育更多起点高、效益好、带动强的企业做大做强,形成龙头企业牵头、新型经营主体跟进、广大农户参与的产业发展新格局。目前,我县共有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4家、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4家。
二、关于您提出的加大扶持、引进龙头企业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叶县结合自身优势,以产业振兴为目标,聚焦组织领导、龙头培育、政策扶持、助农增收,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是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研究制定《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全县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推进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新申报、引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奖补,扶持培育一批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的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农业特色产业提速提质。二是充分发挥天硕农业集团公司、创大粮食加工公司等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加速推进“1+X+Y”“一乡一业”等模式,建设发展规模适度、彰显叶县特点、辐射带动力强的特色产业集群,让农业产业真正成为惠农、富农、强农的主阵地,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和典型示范作用。如叶县天硕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联建共建”,在叶县仙台、田庄、水寨、夏李建设优质粮品生产基地4个,流转土地、托管及发展订单农业5.5万亩,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模式,带动3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增加收入300余万元,辐射带动群众6200户。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逐步探索党建引领、“1+X+Y”等具有叶县特色的模式方法,结合实际积极构建“龙头企业+金融服务+村级集体经济+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的一体化发展模式,谋划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拓宽村集体收入。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