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饲草企业秸秆回收利用”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年秸秆总产生量稳定在87万吨左右,总收集利用量在82万吨左右,总还田量60万吨左右,总收储利用量22万吨左右,其中饲料化18 万吨左右,基料化3万吨左右,肥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加起来不足1万吨。自2015年以来我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稳步上升至2024年95%左右、并相继建立了国润牧业、绿筑菌业和河南金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叶县分公司等秸秆饲料化、基料化肥料化企业,秸秆收储能力大幅度增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关于您提出的扶持饲草企业秸秆回收利用的建议
(一)引进外部或扶持本地饲草企业进行秸秆回收。
可以根据企业在我县回收的亩数和数量进行资金奖补,可以尝试根据我县农作物种植面积,给与农户相关补贴,以调动农民主动配合的积极性。
近年来,我县积极引进外部利用秸秆企业,如引进河南金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叶县分公司利用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以及农产品加工废料等各类农业废弃物生产安全的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等各类新型肥料。以收储运体系为目标,聚焦收储体系短板,提升技术转化力度,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攻关、市场培育三轮驱动,推动秸秆从低效用向高价值倍增转变,为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开辟新路径。
一是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根据秸秆产量,科学布局,合理规划、设置、建设收储转运点,做到秸秆相对集中堆放、储存。推广“订单农业”模式,鼓励收储加工企业与农户签订秸秆收购协议,政府对履约农户给予相应补贴;对因灾导致的收储损失给予一定资金赔付。
二是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拓展秸秆综合利用的渠道,实现秸秆收购、储存、运输、销售、利用一体化发展,建立秸秆“回收—处理—再生”闭环。
三是建立合理利益分配机制。政府要合理指导定价、出台奖补政策等措施。但是有限的财政资金往往用于引导示范作用,我县秸秆回收利用工作,已被社会所接受认可,目前收储企业借助市场手段调节价格进行运营。我县农作物秸秆产出量大,奖补资金多,由于县财力紧张,按农作物秸秆回收的亩数和数量进行资金奖补政策措施近期难以实现。
(二)对用于秸秆回收的相关机械进行购机补贴
近年来我县农业机械中心对各类农机都进行购机补贴,也包括秸秆回收的相关机械。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