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经局党组同意,现将《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6月8日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局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现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监管方式常态化,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共享共治效果,助力“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深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监管,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着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在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企业信用等级风险分类抽取、全覆盖、常态化,确保年度随机抽查占比不低于总量的5%,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
二、明确“双随机”抽查范围
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局权责事项清单,明确我局随机抽查清单共6项: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检查
2.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劳动用工检查
3.民办培训机构及其培训活动检查
4.劳务派遣业务和派遣用工情况监督检查
5.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6.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根据实施效果和工作实际,逐步将随机抽查事项范围扩展到其他涉及监督检查事项,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的比重。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一单两库”建设
1.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修订情况,及时完善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方式、检查对象、抽查比例及抽查频次,同时结合实际依据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的现状,统筹优化调整高、中、低信用风险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最后将事项清单通过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2.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工作人员构成。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完善调整执法监察人员队伍。
3.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结合实际,动态调整用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监管对象信息更新,同时根据不同市场主体差异,按照行业、地域、信用分类等不同条件设置,完善调整工作,优化数据库的共享比对,为开展随机抽查提供较为完备的数据支撑。
(二)深入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抽签等方式,从相应的检查对象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按实际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相应人数的执法检查人员。责任股室确定一名负责人为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领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工作方案,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三)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
责任股室要会同相关职能股室对检查中发现的市场主体及行政机关有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处理。职能股室要加强评估总结,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堵塞漏洞。
四、组织实施
(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持续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深化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框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齐心协力、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
(二)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及时制定。根据要求制定抽查计划,明确抽查名称、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抽查时间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检查,控制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避免同一检查对象的重复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监管责任。要严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夯实监管责任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程序合法规范,记录全程留痕。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随意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程序合法规范、记录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追溯。
(三)严守组织纪律,狠抓责任落实。执法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执法过程中应严守组织纪律,存在失职渎职和违纪现象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强化责任落实。
(四)强化人员培训,扩大宣传覆盖。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1.2023年叶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
2.2023年度叶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检查计划
附件1
2023年叶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
单位: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 部门名称 | 抽查事项 名称 | 抽查依据 | 检查 主体 | 事项 类别 | 检查对象 | 抽查 比例 | 抽查频次次/年 | 检查方式 | 备注 |
1 | 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管理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5% | 1 | 现场检查 | |
2 | 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劳动用工检查 |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项目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劳务公司 | 5% | 1 | 现场检查 | |
3 | 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民办培训机构及其培训活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河南省职业能力培训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民办培训机构 | 20% | 1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
4 | 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务派遣业务和派遣用工情况监督检查 |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般检査事项 |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 | 5% | 根据工作需要或1次/年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
5 | 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10% | 根据工作需要或1次/年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
6 | 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用人单位 | 5% | 根据工作需要或1次/年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附件2
2023年度叶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检查计划
单位: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重点/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 比例 | 抽查方式 | 抽查频次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 |
1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管理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不定向 | 1 | 人力资源服务 机构 | 现场检查 | 2023 年5 至 10 月 |
2 | 民办培训机构及其培训活动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20% | 不定向 | 1 | 民办培训机构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3 年5 至 10 月 |
3 | 劳务派遣业务和派遣用工情况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不定向 | 1或根据工作需要 | 劳务派遣机构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3 年5 至 10 月 |
4 |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10% | 不定向 | 1或根据工作需要 | 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企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3 年5 至 10 月 |
5 |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不定向 | 1或根据工作需要 | 用人单位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3 年5 至 10 月 |
6 | 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劳动用工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不定向 | 1或根据工作需要 | 县内在建项目的施工单位 | 现场检查 | 2023 年5 至 10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