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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1-12-15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秦宝华等8名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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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201158

叶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秦宝华等8名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

(二〇一十一日)

2011年6月份以来,我县公安机关在公安部开展的以抓捕网上逃犯为主要内容的“清网行动”中,深入排查摸底,认真疏理分析,

为鼓励先进,县政府决定对在“清网行动”中不怕牺牲、连续作战并作出突出贡献的秦宝华、李军涛、王学、刘斌、吴向华、徐文闯、魏拥军、郭兆钦等8名同志分别记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不断取得新成绩。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在各自的岗位上扎实工作、无私奉献、不断进取,为加快盐都崛起做出更大的贡献。

主题词公安 记功 决定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112日印发  

制定追逃方案,全力抓捕我县上网逃犯。至目前,共抓获上网逃犯87名,其中命案逃犯7名,同时带破了一批久侦未破的刑事案件,对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