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2012〕18号
叶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1年度环保目标管理秋季秸秆禁烧暨生态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2011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环保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环保工作目标任务,涌现出了一批环保目标管理、秋季秸秆禁烧和生态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县政府决定对水寨乡等9个环保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廉村镇等15个秋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昆阳镇东菜园居委会等8个省、市级生态村予以授牌奖励;对廉村镇后王村等20个县级生态村予以命名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在全县环保工作中发挥好模范作用。各乡(镇)、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切实增强责任感,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受表彰单位名单
附 件
受表彰单位名单
一、2011年度环保目标管理先进单位(9个)
水寨乡、田庄乡、廉村镇、叶邑镇、仙台镇(各奖1万元)
县统计局、教体局、环保局、卫生局(各奖3000元)
二、2011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优秀单位(5个)
廉村镇、水寨乡、洪庄杨乡、昆阳镇、遵化店镇(各奖5万元)
三、2011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先进单位(10个)
任店镇、保安镇、龚店乡、田庄乡、常村镇、城关乡(各奖3万元)
县监察局、广电局、公安局、环保局(各奖1万元)
四、2011年度创建省级生态村授牌单位(3个)
昆阳镇东菜园居委会、遵化店镇屈庄村、水寨乡河北赵村(各奖5万元)
五、2011年度创建市级生态村授牌单位(5个)
辛店镇汴沟村、马庄乡马庄村、任店镇前营村、昆阳镇西李庄村、昆阳镇东菜园居委会(各奖2万元)
六、2011年度创建县级生态村命名单位(20个)
廉村镇后王村、廉村镇王店村、保安镇暴沟村、城关乡孟南村、夏李乡夏北村、邓李乡后邓村、龙泉乡权印村、水寨乡蒋李村、叶邑镇盆杨村、仙台镇盐店村、洪庄杨乡翟杨村、水寨乡夸子营村、遵化店镇西赵村、任店镇双河营村、马庄乡大陈庄村、龚店乡汝坟店村、田庄乡半坡常村、常村镇刘东华村、常村镇栗林店村、辛店镇南房庄村(各奖1万元)
主题词:环保 生态 表彰 决定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