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15〕25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7月2日
叶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平政〔2014〕4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理顺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责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近年来,我县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还存在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致使资源分散,配置难以形成合力,责任难以完全落实,整体行政效能不高。由于当前食品药品安全仍处在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已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改革完善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有利于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全程无缝监管;有利于凝聚各方面力量,形成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完善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重大意义,认真抓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工作。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技术支撑,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管,构建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为促进我县食品药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改革完善监管体制,实行属地管理,实现权责一致,健全统一、权威监管体系。
(二)整合资源、理顺关系。落实“整合、统一、加强”的改革核心要求,整合监管职能、机构和监管技术资源,强化安全监管,承接下放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推进形成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三)重心下移、提升能力。落实治标与治本并举、整治与建制并重的要求,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基础建设,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加快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体系。
(四)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结合本地地域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监管任务和行政管理现状,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确保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整合食品监管职能
参照国务院、省、市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的模式,将原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加挂县政府食安办牌子,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在整合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部门现有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基础上,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和队伍,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行政监管体系。
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设立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协调应急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含行政审批)、食品生产流通股、餐饮食品监管股、药品监管股、化妆品监管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3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药品(化妆品)稽查队、食品药品检验所和食品监督所;9个区域派出机构。
(二)整合监管力量
1.将县食安办3名行政编制,3名人员划入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将县工商局乡镇工商所14名行政编制、14名人员划入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工商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出6名事业编制(叶县消费者协会办事机构2名、叶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事机构4名)到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3.将县质监局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检测检验工作的14名编制、14名人员划入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中,行政编制5名,人员4人;事业编制9名,人员10人。
4.从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叶县卫生监督所现有人员中划入13名事业编制、13名人员到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从县直公立医院划入40名事业编制到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以上共划入新组建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90名,实有人员44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食安办3名,工商局14名,质监局5名),实有人员21名(食安办3人,工商局14人,质监局4人);事业编制68名(工商局6名,质监局9名,卫生监督所13名,县直公立医院40名),实有人员23名(质监局10人、卫生监督所13人)。
整合后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编制121名,实有人员66名。其中,行政编制40名(原有18名,划入22名),实有人员39名(原有18人,划入21人);事业编制81名(原有13名,划入68名),实有人员27名(原有4人,划入23人)。
6.组建叶县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侦查中队,所需人员3名,从县公安局行政在职人员中抽调,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公安系统,办公地点和工作经费由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
为保证工作顺利交接,并能尽快开展业务,不留空挡,县工商局、质监局原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相关的办公设备、检验检测仪器、材料、资料档案、经费等一并划转到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工商局、质监局划转人员的职级待遇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在原单位待遇高于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待遇的,按原标准执行;在原单位待遇低于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待遇的,按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待遇执行。
(三)健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的监管体系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置9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其派出机构,副科级单位,编制67名。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责任,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要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委员会主任,下设办公室,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每个行政村(居委会)配备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等职责,所需人员津贴纳入财政预算。
(四)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县政府所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密切协作联动机制。农业(畜牧)部门要强化源头治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有关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加强畜禽养殖、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的监管。按照无缝衔接原则,准确划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农业(畜牧)部门的监管边界,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批发市场准入管理的衔接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质监部门要加强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执法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是中央、省、市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顾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做好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经费、资产等整合划转和新建机构设置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组织、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食安办、工商、质监、卫生、食药监等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的整合及相应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核定和划转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机构整合、人员编制划转情况,做好各有关部门相关经费划转和核拨工作。人社部门要做好从食安办、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划转有关人员的审核,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新增人员的调动等工作。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做好本系统的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经费、资产等的核定、划转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职能划转后全部食品药品安全接收工作,并做好人员培训,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
(二)统筹兼顾,平稳过渡。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监管,毫不松懈地抓好各项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改革过渡期间,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和药品监管责任仍由原系统承担,并按既定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扎实做好人、财、物的划转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及时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实现与新建机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平稳过渡。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导。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编制、人事、财经纪律,严禁在体制改革过程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政策,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改革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重大措施,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重大,监管体制改革影响深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监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着力提高食品药品产业整体素质,创造公平、法治、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我县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