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繁體 | 
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其他文件>县政府文件
索引号:0ywzx-2015-00086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5-09-24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河南隆鑫机车有限公司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默认 打印本文

叶政文201242 号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成立河南隆鑫机车有限公司项目建设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河南隆鑫机车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工作的协调与支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河南隆鑫机车有限公司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古  松(县长)


副组长白云霞(副县长)


李青山(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成  员:王遵杰(县委办副主任)


张发欣(县发改委主任)


张全义(县工信局局长)


刘兴文(县监察局局长)


田清林(县财政局局长)


贾松杰(县国土局局长)


朱春生(县环保局局长)


刘德汉(县住建局局长)


刘惊敏(县交通局局长)


王跃伟(县招商局局长)


      张树立(县电业局局长)


      齐德伦(县国税局局长)


      张军平(县地税局局长)


褚志伟(县质监局局长)


潘红旗(县公安局副局长)


阴广辉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郝中伟(城关乡乡长)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项目  建设  机构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