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繁體 | 
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其他文件>县政府文件
索引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6-11-11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叶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默认 打印本文

叶政文〔2016〕106号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成立叶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功能,拓宽政府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有效破解我县交通运输领域发展资金难题,加快推进叶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经县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叶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模式,整合资源、盘活存量,建立集交通投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交通投资平台,多渠道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推进交通建设投资主体、投资方式、投资渠道的多元化与集约化,实现交通运输事业由好向强发展,为叶县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组建方式及职能定位

(一)公司名称和性质

公司名称:叶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性质:叶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叶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为叶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行企业化运作。

(二)公司职能

根据省、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实施本县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融资和建设;负责本县经营性路、桥、港、站等交通基础设施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实施县政府指定区域内土地的开发和经营;筹集、使用和管理交通建设资金,集中使用国家、省和市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补助资金和配套资金;按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要求,实施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督管理、资产重组和运营;行使县政府授权的其他职能。

(三)机构设置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5〕9号)要求,完善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人员组成见附件)和经营管理层。规范董事会建设,逐步落实董事会选聘经理层等职权。推行高管任期制,实行契约化管理,逐步实现去行政化。

公司总经理由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副总经理由县交通运输局主管副局长兼任。待条件成熟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副总经理,同时从我县优秀的副科级干部中选拔1名副总经理。

2.内设机构。叶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内设机构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公司下设5个职能部室,即:综合办公室、投融资部、财务部、项目部、工程技术部。

(四)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为路、桥、港、站等交通基础项目、客货运输业、现代物流业等相关产业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及运营管理;智能交通开发及运营,项目评估、咨询,资产经营及管理;交通运输领域股权投资及企业并购;项目代建代管;县政府指定区域内土地收购储备及开发;经县政府批准的其他业务。具体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附件:叶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2016年11月9日

附  件

叶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会及

监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一、董事会组成人员

董 事 长:王红敏(副县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副董事长:李耀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总经理)

董   事:牛聚山(县公路局局长)

         赵广川(县财政局基建股股长)

职工董事:李伟忠(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二、监事会组成人员

监事会主席:孔德伟(县财政局副局长)

监     事:张海清(县审计局副局长)

           李海云(县公路局主任科员)

职 工 监 事顾召贤(县财政局国资股副股长)

           孙红亚(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员)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