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文〔2016〕107号
叶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调整2016年度通村公路项目建设
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6年是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之年,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务必于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由于当前原材料上涨,致使原有奖补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和建设质量。
为确保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经县政府决定,县财政在原定每公里奖补4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2万元,通村公路项目建设奖补资金提高到每公里27万元(省补20万元,市补1万元,县补6万元),不足部分由乡、村两级筹措解决。
各乡(镇、街道)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倒排工期,县直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督指导,力争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全面打赢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攻坚战,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2016年11月10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