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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6-11-22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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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2016〕33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叶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

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1月20






叶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

为树立畜牧业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全县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促进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农办牧〔2016〕17号)、《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的工作意见》(豫牧畜〔2016〕30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的重要意义

绿色发展是畜牧业转型升级、环境友好的客观要求,事关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事关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事关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世纪以来,在主要畜产品产量和规模化养殖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畜禽粪便产生量大幅增加,还田利用渠道不畅,综合利用水平较低,既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在局部地区造成了环境污染。病死畜禽收集处理设施不足、处理技术水平低,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风险较大,危害畜牧业健康发展和食品安全。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对于我县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畜牧业提质增效,建立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模式,保障畜产品供给和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畜牧业生产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目标,以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为抓手,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畜禽废弃物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建立绿色发展机制,优化区域布局,推进规模养殖,促进种养循环,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做大做强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示范带动全国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畜牧业现代化道路。

(二)主要目标

   ——创建期限:2016年8月--2017年5月。

——推动全县畜牧业转型升级。以生猪产业为主导,兼顾其他畜禽产业,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清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持续提升全县畜牧业生产水平,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县生猪规模化比重达到7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便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比例达到7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生产基本达到粪污有效处理及农牧循环,建成双汇夏李分场、双汇保安分场、伊源乳业、隆泰牧业、国润牧业、跃龙牧业6个循环畜牧业示范基地。

——以叶县金汇源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有机肥厂为龙头,构建以畜禽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关键节点,以有机肥生产为突破口的畜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采用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模式,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定期收集,集中处理,实现全县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以叶县金汇源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龙头,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按照 “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用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实现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的工作目标。

——各乡(镇、街道)在创建时限内,分别负责改造或新建农牧结合绿色发展示范点1-3个。

(三)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为突破口,突出抓好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稳定主要畜产品市场供给,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畜牧业生产发展“双赢”。

机制创新,产业驱动。加快培育新主体、新业态、新产业,创新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机制,鼓励发展畜牧业环保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建立第三方治理机制,形成多路径、多形式、多层次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新格局。

循环发展,资源节约。积极发展生态循环畜牧业,合理布局畜禽规模养殖场,鼓励粪肥还田利用,推进种养循环发展。按照全程控制要求,改进节水节料和废弃物处理工艺,减少畜禽废弃物产生量。

政策引导,科技支撑。积极采取财政、金融、税收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围绕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加强技术攻关和新技术转化,加快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要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作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的关键点。以“科学规划、注重实效”为原则,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县畜牧局、县环保局负责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分类指导、一场一策,确定合适的粪污治理方案。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即: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及循环配套项目要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在实行标准化生产的基础上,必须建设配套的污水储存池、沼气设施和粪便处理设施,配套相应的粪污消纳土地面积。通过发展农牧结合生态养殖,不断探索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引导农业综合开发企业、专业环保企业参与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化改造,实现粪污零排放、零污染和农牧结合、资源利用、生态循环。对新建生猪养殖项目,由县畜牧局负责规划设计,大力引导其发展千头线和发酵床养殖模式。

 (二)县政府支持叶县金汇源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对全县各乡(镇、街道)的农作物秸秆、病死畜禽及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的收集处理业务。县畜牧局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签订业务合同,并负责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合理分配财政补助资金,建立养殖业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

(三)搞好畜牧业绿色发展技术服务。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县畜牧局组织各自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以促进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县畜牧局负责加强技术培训和推广,提升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县畜牧局结合本地区资源环境特点,针对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不同养殖方式,组织开展科技验证和试验示范,突出源头减量、污水处理、无害化还田利用等薄弱环节,形成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主导技术模式。优先采用化制、发酵等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促进病死畜禽资源化利用。

四、组织实施

(一)创建任务

我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以生猪产业为重点,兼顾其他种类畜禽养殖。

(二)组织方式及进度安排

由县人民政府按照本创建方案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由县畜牧局负责具体创建工作。县牧、发改、财政、农业、环保、国土、交通运输、电业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协调配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16年9月--2017年4月,针对考核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完善相关资料档案;2017年5月,申请平顶山市畜牧局评审验收;2017年7月,迎接河南省畜牧局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叶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各项工作方案及制定考核办法,按照上级考核要求,查漏补缺,解决存在的问题,督查协调工作进度。负责把各项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并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加大宣传我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具体做法,提高广大养殖场(户)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部门联动,合作推进

县畜牧局负责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与监督,做好兽药、饲料、疫苗等畜禽投入品的监管和畜禽及畜禽产品的检疫监管,确保全县畜牧业生产安全。畜牧局、县环保局要认真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切实履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等职责,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配套建设废弃物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按照全县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要求,认真排查禁养区内养殖场分布情况,对拆迁、关停养殖场要监督执行到位。县发改委负责做好相关项目的立项备案申报工作。县农业局负责帮助养殖企业做好用地方面的土地流转服务工作,指导农牧循环中“农”的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将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和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县财政局负责做好项目申报、项目监管、项目资金拨付工作,保证防疫员工资奖励扶持资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等足额到位。县交通运输负责为相关项目实施道路建设。县电业局负责为相关项目架设动力线路

(三)加大投入

县畜牧局要与县财政局结合,合理运用现有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现代生态循环农业项目专项资金、市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等项目扶持资金,针规模养殖企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有机肥生产厂,在畜禽粪污治理、有机肥生产、农牧生态循环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利用基层畜牧技术推广项目资金,鼓励基层技术人员开展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试验示范。


附件:叶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附 件  

叶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徐延杰(县长)

副组长:  赵  飞(副县长)

孙国群(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成  员:  杨效会(县发改委主任)

         王香花(县财政局副局长)

何宏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炳前(县环保局局长)

         李耀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宏升(县农业局局长)

         李召奇(县畜牧局局长)

         吴  军(县电业局局长)

         樊振伟(九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伟(昆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跃军(盐都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记刚(任店镇镇长)

         王志远(龙泉乡乡长)

         岐光普(邓李乡乡长)

王  森(田庄乡乡长)

         王小红(廉村镇镇长)

         董晓峰(洪庄杨乡乡长)

         杨小鹏(马庄乡乡长)

         刘科伟(仙台镇镇长)

         贺利民(保安镇镇长)

         程慧卿(龚店乡乡长)

徐  亮(夏李乡乡长)

程英豪(叶邑镇镇长)

张斌延(水寨乡乡长)

姜合强(辛店镇镇长)

         贾俊杰(常村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李召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