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叶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收入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支出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任务
叶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6个股室:办公室、政策法制股、人事股、财务股、指挥信息中心、督查纠察室、10个执法中队。主要职责是: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叶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事业编制156人,在职15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权。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2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2万元,收入数据为本级收入数据。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2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272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93万元,占62%;商品服务支出27万元,占2%;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0;项目支出452万元,占36%,主要项目是:服装采购、2018年春节市容整治、市容市貌违法建筑、城区大型广告拆除等经费,支出数据为本级支出数据。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1272万元,支出总计1272万元,与2017年1146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6万元,增长10%。增加城市治理专项活动经费。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为0.53万元。相比2017年减少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53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0.804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69万元。我单位现有的执法车不属于公务用车。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79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3: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4: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6: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2018年2月28日
【06】预算公开表_(504)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城市管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