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叶县政法委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收入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支出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任务
叶县政法委现有3个内设科(部、室),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
2、根据上级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指导政法各部门和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工作;
3、围绕县委、县政府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4、参与依法治县方针的实施; 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5、组织开展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法工作改革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6、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数为3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2人;现有在职人员37人,离退休人员1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4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4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42.5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8.27万元,占92.9%;商品服务支出14.68万元,占0.04%;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9.30万元,占0.27%;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342.25万元,支出总计342.2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6.29万元,增长57.25%。
预算收支增长原因:因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长;项目增加,全县治安监控联网建设项目;全县巡防队员工资基数由500元/月增长至1000元/月。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为7.29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0.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29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增加0.2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在上级和同级部门相互观摩学习中产生的接待任务。
3、公务用车费7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0万元。公务费主要用于办理日常公务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项目。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6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3: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4: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8: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