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叶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叶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叶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叶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叶县人民检察院内设17个科室。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83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人员105人,离退休人员38人。 主要职责是: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叶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叶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叶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叶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叶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553.98万元,支出总计1740.7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253 万元,增长19%,支出增加350万元,增长25%。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553.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3.98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 万元,占0 %。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74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2.25万元,占86 %;项目支出238.48万元,占14%。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553.98万元,支出总决算1740.7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3万元,增长19%,支出增加350万元,增长25%。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0.7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0万元,增长2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0.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589.29 万元,占9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151.44万元,占8.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 万占0%; 住房保障支出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40.73万元,支出决算为174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29.81 万元,支出决算为1229.8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调整。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8.48 万元,支出决算为238.4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年初预算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35 万元,支出决算为1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16年10月按照人社部要求,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发放改为由社保发放。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 初预算为4.27万元,支出决算为4.27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0.7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1.0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 资228.57万元、津贴补贴157.13万元、奖金91.14万元、抚恤金12.17 万元、退休费117.23 万元、生 活补助17.77 万元;公用经费871.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0.3万元、水电费47.54万元、邮电费 6.59万元、印刷费13.17万元、差旅费81.31万元、培训费18.42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维修费18.8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337.75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8.42万元,支出决算为228.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6.8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3.69 万元,增长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长14.69万元,增长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下降5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办理外省案件较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次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6.82 万元,占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 万元,占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6.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26.8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及保养。2016年期末,叶县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叶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8 个、 来访人员2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叶县人民检察院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开展绩效自评。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9.81 万元,比2015年增加3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叶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2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 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检察院(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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