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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12-21 关键词:
关于对2019年全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任务交办单调查处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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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任务交办单》(编号:D410400000000201912180001)于12月18收悉。针对所列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安排由辛店镇人民政府负责,到现场进行核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是否属实

经现场核实,反映的叶县辛店镇西徐庄村,众达养殖场(占地几十亩,养殖上千头,规模大)粪污直排,臭气熏天”,与12月13日《2019年全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任务交办单》编号:D410400000000201912130005)反映问题相同,且已经整改办理,不属实

二、区域分布

农村地区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叶县众达养殖场年出栏5000头生猪项目位于叶县辛店镇西徐庄村距离附近村庄约430米,法定代表人余海民,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现存栏有约650头左右育肥。于2018年1月23日在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登记表网站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1841042200000043);于2019年1月14日通过由叶县畜牧局组织的验收。根据该养殖场环境影响备案显示,应配套建设500立方米化粪池,养殖粪便经沉淀后用于农田施肥。目前,该场环保设施已建设有沉淀池和沼气包(根据县畜牧局指导意见,作用等同500立方米化粪池)、晾粪场等,定期喷洒除臭剂,运营正常

1.关于“粪污直排”。经查,养殖场有废水外溢痕迹此现象是有村民在养殖场西侧租赁农田,并与该场签订养殖粪污消纳协议。在施肥灌溉过程中,由于工人操作不当,致使有养殖废水外溢至田间隔离带沟渠及养殖场西侧自然沟。

2.关于臭气熏天”。养殖场于2019年12月2日组织第三方公司对废气进行了自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但由于行业特性,以及沉淀池没有覆盖,在该养殖场及附近一定区域存在异味。

、整改处理情况

12月17日,养殖场外排污水沟已清理整治到位;业主近日连续出售所养生猪,目前存栏剩不足200头,将于近期陆续售完县环保局对该养殖场的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现正在按程序推进。

由辛店镇政府负责,按照县畜牧局对该养殖场下发的《行政指导意见书》督促该养殖场加大对场内猪舍的清扫频次,对猪舍采取干清粪,减少用水量,并在场区周边种植绿化树;要求沉淀池加盖盖板,做到雨污分流;定期喷洒除臭剂,最大程度降低所产异味等对附近群众的影响做好该养殖场与群众矛盾的化解工作。

五、责任追究情况

无。

 

责任单位辛店镇人民政府

人:姜合强

 

 

2019年1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