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文〔2018〕15号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叶县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3月6日
叶县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改善我县投资环境,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针对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推进、落地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水平和发展质量为统领,以项目快速落地为目标,以提高项目服务效率为抓手,切实改进作风,创新服务工作机制,提高项目在引进、落地各个环节的服务水平,构建新型审批服务体系,营造优良发展环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代办范围及代办原则
重点代办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其他由县政府确定的建设项目。项目代办坚持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全程服务、依法高效、上下联动的原则。
三、代办内容
(一)企业登记事项。包括“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手续。
(二)项目审批事项。包括从项目立项到建成投产的全部行政审批手续,超出本级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的审批手续可协助办理。
(三)公共服务事项。项目涉及的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网络等公共服务事项也可提供协办服务,具备代办条件的提供代办服务。
可根据投资者的要求进行全程代办或部分代办,也可依照实际情况,延伸和扩大代办服务的具体事项。涉及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非审批事项,原则上由投资者自主选择技术服务机构,代办机构提供协助、指导。
四、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成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设置代办服务窗口,负责接受项目业主或代理人的委托,对代办工作进行牵头受理、组织协调、全程代办、跟踪督办和监督考核。代办服务中心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代办相关事项。及时与项目业主、审批部门及设计单位进行沟通,推进项目审批进程。代办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每天安排2人在代办服务中心进行各项工作受理,在实际代办过程中,每个项目安排1名代办员牵头全程跟踪管理。县招商、发改、住建、国土资源、环保、林业、文物和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审批部门为代办单位。代办单位、项目业主、代办员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项目代办工作顺利进行。职责分工如下:
(一)代办单位工作职责
1.负责在本单位现有熟悉业务的人员中抽调1-2名人员专职负责代办工作,每个部门审批事项安排1名专人负责代办。
2.按照代办中心要求受理各项审批手续。
3.及时反馈审批情况和办理结果。
(二)项目业主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项目申报材料,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齐全、有效和符合规定的申办要求。
2.负责联系、督促设计等技术服务机构按审查要求及时修改或补充材料。
3.积极配合代办员工作,及时与代办员沟通,确保代办工作顺利进行。
4.及时办理各种缴费手续及其他项目业主应履行的职责。
(三)代办员工作职责
1.全程跟踪项目申办的所有环节,直至项目申办手续全部完成。
2.全程协调本单位范围内的审批过程,直至本单位审批手续全部完成。
3.代办协办过程中,要做到遵纪守法、举止文明、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对服务对象提交的资料和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五、代办工作流程
代办服务主要包括受理登记、审批办理、结果反馈三个环节。
(一)受理登记。项目业主提交申办材料,明确代办内容,填写《代办服务登记表》。代办单位审查合格后落实代办人员,并出具《代办受理通知书》。
(二)审批办理。代办服务中心组织各单位代办员按要求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属于即办事项的,当天受理当天办结;属于限时办结事项的,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三)结果反馈。代办员要及时将批复意见、证照等审批文件及材料反馈给项目业主或其委托人。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责任制,是我县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项目带动的创新举措,是大力实施环境立县、项目兴县战略和破解“办事难”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代办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效率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项目代办工作。建立分工协作,上下互动,全面覆盖的代办网络。
(三)加强督查考核。县委组织部、纪检委要对代办单位、代办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专项效能监察。代办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范围,部门代办工作纳入政务服务年度目标考核体系。通过全方位的督查考核,有力推进代办工作的实施。
附件:叶县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中心人员名单
附 件
叶县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
服务中心人员名单
主 任:任跃伟(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会副主任)
常务副主任:谷雪峰(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李树辉(县招商局副局长)
副 主 任:张跃民(县发改委副主任)
徐亚珍(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傲冰(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
李金辉(县环保局副局长)
郭忠贤(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书进(县文物局局长)
牛灿亚(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君华(县招商局副局长)
马凤巧(叶县产业集聚区招商与经济发展局局长)
张旭兵(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招商与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代办中心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李君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牛灿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发改、住建、国土、环保、招商、林业、文物、行政服务中心各抽调1名同志组成。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