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发改委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收入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支出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任务
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设管理机构13个,二级单位3个。主要职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建议;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
(二)人员构成情况
县发改委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7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人员33人,离退休人员26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561.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1.5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561.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61.58元。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05.62万元,占36.61%;商品服务支出8.78万元,占1.56%;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2.38万元,占2.2%;项目支出334.79万元,占59.62%,主要项目是:项目可研报告评估评审咨询、重点项目管理、节能管理、产业扶贫、光伏扶贫、焦枝铁路民兵守护营维稳、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资金及监理费。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叶县发改委2018年收入总计561.58万元,支出总计561.5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8.47万元,下降24.1%。主要原因:2017年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县配套240万元,2018年该项目尚未下达。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为3.3372万元。相比2017年减少2.90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1722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0.061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工作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发改委办理日常公务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项目;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发改委预算公开表
2018年2月28日
【06】预算公开表_(110)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发改委.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