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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8-02-28 关键词:
2018年叶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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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叶县司法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收入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支出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任务

 叶县司法局设10个科(股)室,18个派出司法所。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平顶山市司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见,制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意见,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

4、监督指导全县公证工作和公证业务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

5、监督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和司法所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148”法律服务工作。

6、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7、负责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

8、指导和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培训工作,管理局机关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和警务工作。

10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叶县司法局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57人;在职人员109人,社区矫正劳务派遣人员20人,离退休人员2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075.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2.6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075.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42.61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73.14万元,占18%;商品服务支出187.14万元,占11 %;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8万元,占1%;项目支出794万元,占70%,主要项目是: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费、办案费)、律师公证管理、乡镇司法所定补工资及人员经费。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1075.14万元,支出总计1075.1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1.25万元,减少25 %减少的原因:2017年购置业务用房,2018年相比2017年减少房屋购置款。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为15万元。相比2017年减少26.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3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1.7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指导监督等工作接待。

3、公务用车费12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13万元。公务费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办理日常公务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项目。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87.1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8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8: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2018年2月28日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司法局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