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叶县叶县接待办(机关事务管理局)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收入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支出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任务
叶县接待办(机关事务管理局)设5个科(股)室,主要职责是:
一是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定县直机关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县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规划、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和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购置、更新、处置等工作;组织制订车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公务接待用车的统一调度、协调管理和服务。
三是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四是负责县委(含县委各部委办、人武部及聚集区)、人大、政府、政协四大机关的上级或外地副县级以上的对口客人;负责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来我县的视察活动及其派出的综合考察(考核)组;负责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大型商务洽谈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接待制度、接待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五是按规定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建立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的体制;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进行普查清理、权属登记,并建立健全档案;负责有关办公用房和集中办公区的规划、建设、使用调配、物业管理等工作。
六是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叶县接待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事业编制15人。现有18 人,其中:在职人员 14人,离退休人员1人。临时人员3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701.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1.73万元,收入数据为本级收入数据。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 701.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01.73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3.08万元,占13%;商品服务支出5.34万元,占0.8%;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0%;项目支出603.3万元,占86%,主要项目是:全县公车改革平台建设运行、公车平台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建设管理、公共机构能耗检测平台、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机关房产管理普查、市会议中心叶县厅维护、临时机构办公用房租赁费、全县四大班子、上级党委公务接待及商务项目洽谈等,支出数据为本级支出数据。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701.73万元,支出总计701.7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3.59万元,增长56.59%。主要原因:全县公车改革平台建设运行、公车平台管理、公共机构能耗检测平台、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市会议中心叶县厅维护、临时机构办公用房租赁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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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为319.72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313.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0万元。
2、公务及商务接待费218.1万元(其中本单位公务接待费1048元,全县四大班子及上级领导公务商务接待费218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增加217.9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全县四大班子及上级领导公务商务接待费(含县委各部委办、、人大、政府、政协四大机关及人武部、聚集区的上级或外地副县级以上的对口客人;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来我县的视察活动及其派出的综合考察(考核)组;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大型商务洽谈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该费用2017年计入项目支出未计入三公经费,2018年计入三公经费,造成本年度三公经费大幅度增加。
3、公务用车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3万元。公务费主要用于叶县接待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日常公务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项目。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1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万元 。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3: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2018年2月28日
【06】预算公开表_(119)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接待办.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