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叶县水利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收入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支出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任务
叶县水利局下设7个科室,有办公室、规划计划股、水政水资源股、财务股、建设与管理股、水土保持股、农村水利股。8个二级单位,有小水库管理所、河道所、节水办、昭南所、孤灌所、白灌所、沙河管理段、防汛抗旱物资供应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主要有防汛除险工作、应急抗旱工作、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小型农田水利工作、水资源管理规划工作、水土保持工作、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河道治理工作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人员38人,离退休人员2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048.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8.2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5048.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048.23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85.31万元,占7.63%;商品服务支出13.1万元,占0.26%;项目支出4649.82万元,占92.11%,主要项目是:防汛除险、应急抗旱、农村安全饮水、小型农田水利、水资源管理规划、水土保持、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等。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单位2017年收入总计5048.23万元,支出总计5048.2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01.79万元。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6.26万元。相比2016年减少1.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26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2.1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费6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增加了1.11万元,公务用车费主要用于办理日常公务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项目。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3.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3: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4: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8: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