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C3-1、C3-2、C3-3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C3-1、C3-2、C3-3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20年8月9日召开的专家技术评审会评审通过 ,现将相关技术控制指标公示如下:
一、地块位置
三地块位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内,东至化工三路、西至神马大道、南至沙河五路、北至沙河四路。
二、地块性质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C3-1-01、C3-2-01、C3-3-06为三类工业用地(M3);C3-1-02、C3-1-04、C3-2-02、C3-2-04、C3-3-03、C3-3-05、C3-3-07为防护绿地(G2);C3-1-03、C3-2-03、C3-3-04为水域(E1);C3-3-01、C3-3-02为排水设施用地(U21)。
地块主要控制指标
C3-1-01三类工业用地(M3)
用地面积:398539.54平方米;
建筑系数:不小于30%;
容 积 率:不小于0.6;
绿 地 率:不大于20%;
建筑限高:不大于100米。
C3-2-01三类工业用地(M3)
用地面积:437044.75平方米;
建筑系数:不小于30%;
容 积 率:不小于0.6;
绿 地 率:不大于20%;
建筑限高:不大于100米。
C3-3-06三类工业用地(M3)
用地面积:328631.34平方米;
建筑系数:不小于30%;
容 积 率:不小于0.6;
绿 地 率:不大于20%;
建筑限高:不大于100米。
C3-1-02防护绿地(G2)
用地面积:6275.91平方米;
绿 地 率:不小于70%。
C3-1-04防护绿地(G2)
用地面积:31844.72平方米;
绿 地 率:不小于70%。
C3-2-02防护绿地(G2)
用地面积:3885.64平方米;
绿 地 率:不小于70%。
C3-2-04防护绿地(G2)
用地面积:22243.1平方米;
绿 地 率:不小于70%。
C3-3-03防护绿地(G2)
用地面积:849.55平方米;
绿 地 率:不小于70%。
C3-3-05防护绿地(G2)
用地面积:1108.54平方米;
绿 地 率:不小于70%。
C3-3-07防护绿地(G2)
用地面积:20380.93平方米;
绿 地 率:不小于70%。
C3-1-03水域(E1)
用地面积:7298.6平方米。
C3-2-03水域(E1)
用地面积:4556.51平方米。
C3-3-04水域(E1)
用地面积:1326.9平方米。
C3-3-01排水设施用地(U21)
用地面积:58650.26平方米。
C3-3-02排水设施用地(U21)
用地面积:56777.50平方米。
四、其他要求
1、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
建筑后退神马大道不小于25米;建筑后退化工三路不小于25米;建筑后退沙河五路不小于25米;建筑后退沙河四路不小于20米;建筑后退化工一路不小于20米;建筑后退化工二路:建筑高度(H≤60米)后退不小于15米、建筑高度(60米<H≤100米)后退不小于20米。
地下建筑物和地下附属设施,退让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米,其最小离界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的距离)的0.7倍,且不得小于5米。
2、相邻地块退界
高层建筑退污水处理厂地块北边界不小于15米,退污水处理厂地块西边界不小于10米;多层建筑退污水处理厂地块北边界不小于9米,退污水处理厂地块西边界不小于6米;低层建筑退污水处理厂地块北边界不小于6米,退污水处理厂地块西边界不小于5米;
建筑退城市绿线不小于5米,且退化工三路西侧城市绿线不小于10米;
3、出入口设置:C3-1-01、C3-2-01、C3-3-06 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为东向、西向、南向和北向。
化工三路禁开口不得小于80米,神马大道、化工一路、化工二路、沙河五路禁开口不得小于60米,沙河四路禁开口不得小于50米。
4、 停车位配建:地块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C3-1-01 地、C3-2-01 和 C3-3-06 地块内工业厂房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0.2个,配套服务设施建筑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个。
5、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及建设项目距周边110KV高压走廊的安全距离须满足人防、消防等要求,防火间距标准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版)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 年版)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要求。
6、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7、地块内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
详见:1、区位图,2、上位规划衔接图,3、用地现状图,4、用地规划图,5、文物保护规划图,6、控规图则。
经办单位: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叶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韩秋、李龙鹏
咨询电话:13939952815 18737537757
备注:若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或叶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或叶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2020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