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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2020-00003 主题分类:规划编制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0-09-03 关键词: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神马大道与沙河二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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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神马大道与沙河二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20年8月30日召开的专家技术评审会评审通过 ,现将该地块相关经济技术控制指标公示如下

一、用地位置

地块位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东至化工一路,西至神马大道,南至沙河二路,北至大麦河。

二、用地性质

A2-1-06地块为三类工业用地(M3),A2-1-07地块为防护绿地(G2)。

三、地块主要控制指标

1、A2-1-06三类工业用地(M3):

规划用地面积:206685.04平方米;

容积率:不小于0.6;

建筑系数:不小于30%;

绿地率:不大于20%;

建筑限高:不大于50米;

2、A2-1-07防护绿地(G2):

规划用地面积:19785.11平方米;

绿地率:不小于70%

四、其他要求

1、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

建(构)筑物西退神马大道道路红线不小于20米;东退化工一路道路红线不小于20米;南退沙河二路道路红线不小于30米;北退大麦河蓝线不小于20米;

地下建筑物和地下附属设施,退让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米,其最小离界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的距离)的0.7倍,且不得小于5米。   

2、出入口设置: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为东向、西向、南向。

3、 停车位配建: A2-1-06 地块内工业厂房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0.2个,配套服务设施建筑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个。

4、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及建设项目距周边110KV高压走廊的安全距离须满足人防、消防等要求,防火间距标准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版)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 年版)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要求。

5、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6、地块内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

详见附图1、区位分析图,2、上位规划衔接图,3、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图,4用地现状图,5、用地规划图,6、控规图则。

经办单位: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叶县自然资源局

人:韩秋、李龙鹏

咨询电话:13939952815   18737537757

备注:若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或叶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或叶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2020年9月3日

附件:图1区位分析图图片1.png

      2上位规划衔接图图片2.png

      3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图图片3.png

      图4用地现状图图片4.png

      图5用地规划图图片5.png

      图6控规图则图片6.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