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此次冬春救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理念,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围绕 “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的核心目标,妥善安排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救助及时有效。
问:哪些群众可以申请此次冬春救助?
答:救助对象按照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和 “两次公示” 程序确定,重点优先救助以下群体:倒房重建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返贫监测户、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同时覆盖其他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
问:此次救助的标准是什么?
答:遵循 “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 原则,救助标准为每人不低于 100 元、不高于 300 元,且户均不高于 2000 元。对受灾的特殊群体,将根据其困难程度视情况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问:救助款物如何发放,是否公开透明?
答:救助款物发放实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已亡故人员领用救助款物。若采取实物救助方式,将完善实物交接手续,确保款物精准送达救助对象手中。
问:申请救助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需经过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四个核心环节,同时严格执行 “两次公示” 要求,确保救助对象认定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问:此次冬春救助工作的资金来源有哪些,总规模是多少?
答:救助资金主要包括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两部分,全县总救助资金规模为 747 万元,其中中央资金 734 万元,省级资金 13 万元,资金将按分配方案精准下拨至各受灾乡镇(街道)。
问:各乡镇(街道)的救助资金和救助人口是如何分配的?
答:全县共有 15 个乡镇(街道)涉及救助工作,具体分配如下:任店镇需救助 7998 人,资金 105.974 万元;叶邑镇需救助 6337 人,资金 84.381 万元;邓李乡需救助 5984 人,资金 79.792 万元;廉村镇需救助 5783 人,资金 76.179 万元;辛店镇需救助 5563 人,资金 72.319 万元;龙泉乡需救助 4819 人,资金 64.186 万元;夏李乡需救助 4389 人,资金 57.057 万元;常村镇需救助 3630 人,资金 48.19 万元;龚店乡需救助 3156 人,资金 42.028 万元;仙台镇需救助 2912 人,资金 38.856 万元;水寨乡需救助 2632 人,资金 34.216 万元;洪庄杨乡需救助 1382 人,资金 18.466 万元;昆阳街道需救助 1061 人,资金 14.293 万元;田庄乡需救助 851 人,资金 11.063 万元;保安镇、盐都街道、九龙街道、马庄乡无灾情上报,不涉及此次救助资金分配。
问:如何确保救助资金使用规范,不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答:各乡镇(街道)将严格管好用好救助资金物资,严防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变相使用、平均分配、优亲厚友等行为。救助工作完成后,各乡镇(街道)需及时调查核实资金发放情况,上报县应急管理局,上报信息包含救助人员姓名、身份证号、金额等关键信息,并留存备查。县应急管理局将联合县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绩效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问:救助工作相关信息如何留存备案?
答:工作人员将按要求填写救助工作表格,逐一登记救助人员信息,完善救助款物流向手续,规范建立救助工作台账,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将妥善留存相关资料,以备核查。
问:群众若发现救助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该如何反映?
答:此次救助工作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群众若发现虚报冒领、截留克扣、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县应急管理局、县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理,切实保障救助工作公正合规。